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6:00时在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监事还列席了当天下午14:30时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朱天发监事长、吉明监事、周群监事、孙鹏监事、王仁东监事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朱天发监事长主持,经投票表决各项议案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一、《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境内外版)》;
    四、《2005年年度审计报告(境内外版)》;
    五、《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