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8月29日上午10:30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魏文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29,928,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60.21%。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927,47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32%。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外资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6,675,886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36.1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29,928,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327,000,587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社会公众股股东2,927,478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内资股股东243,252,179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股东86,675,88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按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就本项议案拥有的表决权为329,928,065票。贺迎一先生获同意329,928,0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327,000,587票、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社会公众股股东2,927,478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内资股股东243,252,179票、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股东86,675,886票、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监事的议案》。
    按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就本项议案拥有的表决权为329,928,065票。孙鹏先生获同意329,928,0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327,000,587票、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社会公众股股东2,927,478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内资股股东243,252,179票、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股东86,675,886票、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雨泉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