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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和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下达燃油电厂2003年度夏季高峰期燃油补贴的通知》(深贸工发[2004]14号),就深圳市燃油电厂2003年7-8月份夏季用电高峰期顶峰发电的上网电量予以补贴,其中,重油补贴0.01元/千瓦时,轻油补贴0.014元/千瓦时,本公司获得补贴金额为人民币592.5036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