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3]189号文《关于调整深圳市燃气轮机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经广东省物价局重新审核,本公司上网电价从0.75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0.72元/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上网电价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