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17日上午10:00时在深圳市明华国际会议中心明锋厅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74,765,8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13,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3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德雨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3个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刘德雨、王建彬、崔继纯、于春玲、李立、仲澄溧、张仁一、赵效、孙玉林、刘爱群、黄速建、刘占军、周成新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刘爱群、黄速建、刘占军、周成新为独立董事(董事简历见2003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
    刘德雨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王建彬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崔继纯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于春玲女士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李立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仲澄溧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张仁一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赵效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孙玉林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刘爱群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黄速建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刘占军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周成新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朱天发、吉明、周群、贺迎一、李永胜以及经2003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员工监事王仁东、徐世纯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见2003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
    朱天发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吉明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周群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贺迎一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李永胜先生获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专项审计的议案》。
    同意股数374,761,152股,其中内资股243,252,179股,外资股131,508,97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4,7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崔玉祥律师为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经见证律师签字确认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4、本次股东大会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