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4月 10 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董炳根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本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02年度公司的经营方针是正确的。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团结奋进、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克服种种困难,有效化解2001年服装库存产品潜在风险隐患;初步完成了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纺织服装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来自房地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利润大幅增加。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佳绩,实现销售收入、净利润等连续五年稳步提升,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
    2、2002年度,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健全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重视和强调管理化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监控机制;2002年6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及时进行了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作出决议。通过本次学习加深了我们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更进一步地促进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富有成效地贯彻股东大会赋予的任务。
    4、公司财务状况正常,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无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7、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本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本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四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