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将于2003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5月14日(星期三)9:30—12: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本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本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本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本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03年预计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联置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9.审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0、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4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03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表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 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7楼本公司证券部
    2、邮编:518031
    3、联系人:孔庆富
    联系电话:0755-3667257
    传真:0755-3667583
    4、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四月1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举王燕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审查,公司两名独立董事认为,王燕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 签 字
    金立刚 金立刚
    徐政旦 徐政旦
    二○○三年四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