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02年3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董炳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
    一、 本公司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 2001年度公司的经营方针是正确的,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营班子带 领全体员工锐意进取,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克服困难,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佳绩, 实现销售收入、利润等多项指标再次刷新历史最好纪录;
    2、2001年度,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三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规定》、《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富有成效地贯彻上次股东大会赋予的任务;
    4、公司财务状况正常,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全面、 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 未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
    6、 公司关联交易无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 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 本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二至四议案的内容,详见2002年3月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 券报》上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