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14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221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请查阅2006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