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6月24日召开临时会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 同意本公司为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银行 承兑汇票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中的70%即人民币35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 授权公司总裁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本公司于2002年6月24 日签署 保证合同,此项担保授权期限自2002年6月24日至2003年6月24日。
    2、 同意本公司为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 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并授权本公司总裁代表本公司 与银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此项担保贷款保证合同于2002年6月25日签订, 期限壹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15000万元在上海设立,其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 本公司 持有 49%的股份。该公司法人代表方中华,经营范围包括:开发高科技产品及系统 内各类产品,实业投资,开发电子系统及设备,通讯器材及产品批售,国内贸易( 除国家专项审批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销本公司产品。
    2、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该公司于2000年4月29日在南京注册成 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占其19%的股权,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占其81%的股权,该公司法人代表马志平,经营范围:通信 设备和配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的销售及维修服务。该公司为科健手机在江苏 省的分销商。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销售公司,江苏中科健通 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手机产品分销商,为上述两家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易控制和掌握风险。
    近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本公司来函称:本公司为沈阳合金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沈阳支行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1750万元,因沈阳合金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宽裕,无须从银行申请资金支持,故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 沈阳支行于2001年10月30日签署的保证合同未能生效,本公司的担保责任未实际发 生。(上述担保事项详见2002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担保合同涉及金额78412万元, 其中处 于逾期状态的担任涉及金额662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