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6月-2001年12月间为他人提供担保共12笔累计金额22919.6万 元,占公司200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对上述担保, 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 的信息披露义务。另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2月21日形成决议, 为四川方向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占公司200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 公司未及时将相关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原 董秘未能认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 司上述行为发生,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并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公司董事会对未能及时按有关规定披露上述信息, 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 意。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