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1年6月30日,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12 个月内累计为他人贷款提供担 保24笔,折合人民币63,913万元,占该公司200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0.35%;该 公司与关联企业深圳智雄电子有限公司、SCOM NEW TECHNOLOGY LTD 两公司持续发 生关联交易,2001年上半年累计金额分别为2059.66、3245.28万元。该公司对上述 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在2001年中期报告中存在遗漏、不准 确问题。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4.1、7.3.9、7.3.12、7.4.3条的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2.1 条的规 定,本所决定给予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