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科健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名,代表公司股份6461.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76%。
    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百分之二十(20%)股权转让给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本次股权转让计价以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06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总金额为壹仟贰佰陆拾万美元(USD1260万)。
    表决结果:同意6461.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超
    3、结论性意见: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理人的资格、提案的提出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