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8月22日下午2:30在深圳联合广场B座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1名,董事夏一伦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自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董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上半年出现多种困难的情况下,仍取得一定成绩表示肯定,同时责成以公司总裁郝建学先生为首的经营班子妥善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资金周转问题及经营中遇到的其它困难。
    二、关于聘任顾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顾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三、关于聘任黄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黄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四、关于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贷1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互保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互保协议,同意本公司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城东支行18,000万人民币元贷款申请壹年展期继续提供担保,此笔贷款由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078,该公司2003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其资产总额413,883.04万人民币元,负债总额235,560.13万人民币元,净资产175,121.11万人民币元,资产负债率为57%。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9%股份,根据其2003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其资产总额818,902.23万人民币元,负债总额499,471.15万人民币元,净资产152,663.65万人民币元,资产负债率为61%。
    本公司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担保公告详见2004 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该项决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顾凯先生简历
    顾凯,男,46岁,中共党员,1983年至198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指挥学院学习,主修现代军事后勤学;1986年至1988年带职在中国中央美术学院学习,主修中国美术史论。主要工作经历:1975年3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后勤部,1988年调至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指挥学院企业局;1996年至1999年担任深圳市军智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深圳平安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3年6月担任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科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史莱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黄雷先生简历
    黄雷,男,40岁,毕业于郑州航院。主要工作经历:1985年7月至1988年10月,郑州航院助教;1988年10月至1995年8月,深圳中航集团二级公司财务经理;1985年8月至2000年4月,深圳瑞基实业公司董事长、岳阳湘北实业公司董事长;2000年4月至2003年4月,海王集团金融部经理、杭州基地财务总监;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南京合纵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5月至今,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三、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顾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顾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顾凯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顾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顾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立东、王晓清
    余亮亮、雷啸林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四、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黄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黄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黄雷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黄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黄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立东、王晓清
    余亮亮、雷啸林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