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1996年5月28日下午2:30在新都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第四届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议题
    1、审议本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本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本公司1995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4、审定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有关内容的议案
    7、其它事项
    二、出席资格
    截止1996年5月24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三、授权委托事宜
    拥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登记出席会议,也可委托 董事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之股东或代理人,持身份证、证券存折、授权委托书于1996年5月 27日下午2:30-5:30在新都酒店四楼403室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