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王晓燕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年度实现利润6,556,977.12元,全部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议案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