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公司资产,经董事会决议,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5日 与山东金汉富投资有限公司签定协议,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山东齐都 大酒店10%的股权出让给山东金汉富投资有限公司,出让价格为250万元人民币, 同 时相关的1023.3万元人民币债权也转给山东金汉富投资有限公司。此次转让成功后, 可减少本公司管理费用200余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