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0000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青岛市保税区美晶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11号楼101室
    签署日期: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一、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都酒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000033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青岛市保税区美晶大厦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11号楼101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懿华(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70121196806297447)
    公司主要股东:陈懿华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并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該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況
    二、一致行動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持股目的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认为新都酒店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其未做出在该部分股票可上市流通后将继续持有的承诺。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联合竞拍,并以8500万元的价格竞得新都酒店之股权,成交价格2.57元/股;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拍得1653.75万股,占新都酒店总股本的5.02%;另外1653.75万股归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所有,占新都酒店总股本的5.02%。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新都酒店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随函附上下列文件:
    (一)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1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1号
    股票简称: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0000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青岛市保税区美晶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動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增加16,537,500股 持股比例: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