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0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聚全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0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集中审议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和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有关公司诉讼黄振汉先生应返还公司北京利生项目投资款的问题持有不同意见,但对其余部分无异议。(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和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8%。
    (二)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通过《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六)通过《章程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七)通过《关于推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
    选举李超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许建刚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205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广东省盛唐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法律意见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