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 人,实际出席5人,张润钢董事长委托李凡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因本年度亏损,2000年年度无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1年度实现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亏损;2001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 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拟为80%以上;公司分配方式将采取现金或送股或二者相结合 的方式,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 董事会保留对以上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年度发展和盈利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且须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议案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