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含高管持股)按每10股转增6.2股的比例转增股份。
    2、流通股股东对本次获得的转增股份不需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4月12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股份到账日:2006年4月13日。
    5、2006年4月1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4月13日。
    7、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13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股票简称由“新都酒店”变更为“ G新都”,股票代码“000033”保持不变。至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已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67,223,48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2股的转增股份。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4月11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4月12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4月13日 转增股份到帐日;恢复交易日;刊登公司股票简称 恢复交易 变更公告;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 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原非流通股股东持 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 2006年4月14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并纳入指数计算 正常交易
    四、对价安排实施
    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10:6.2转增股份,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20,500,000 76.6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20,509,720 66.94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5.98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0.16 外资法人股 88,200,000 30.65 外资法人股 88,200,000 26.78 -- -- -- 高管持股 9720 0.0030 二、流通股份合计 67,223,488 23.3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8,892,330 33.06 A股 67,223,488 23.36 A股 108,892,330 33.06 其中:高管持股 6000 0.0021 -- -- -- 三、股份总数 287,723,488 100.00 三、股份总数 329,402,050 100.00
    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瀚明投资 66,150,000 20.08 G+36个月后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 建辉投资 16,470,103 5 G+12个月后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16,470,103 5 G+24个月后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12 22,184,794 6.73 G+36个月后 个月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 3 贵州经贸 16,470,103 5 G+12个月后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本公 16,470,103 5 G+24个月后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 134,794 0.04 G+36个月后 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 4 桂江企业 16,470,103 5 G+12个月后 超过10%。 16,470,103 5 G+24个月后 134,794 0.04 G+36个月后 5 卢堡工贸 16,470,103 5 G+12个月后 16,470,103 5 G+24个月后 134,794 0.04 G+36个月后
    注1:G 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注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股份限售期满后外资股东减持股份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扩大了公司总股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改变,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收益(元/股) 2005年10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2005年1-10月 2004年全年 方案实施前 1.534 1.526 0.008 0.0021 方案实施后(模拟) 1.340 1.333 0.007 0.0018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春风路1号新都酒店7楼
    联系人:张静
    电话:0755-82326536、0755-82363706
    传真:0755-82344699
    邮政编码:51800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决议及公告;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
    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