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由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是注册地在香港的企业,方案实施前需得到商务部的批准。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获得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立即提交了报批申请。
    日前,公司从深圳市贸工局获悉,商务部以商资批[2006]941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外资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