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国东 方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6615万股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卢 堡工贸有限公司的警示性公告。本公司于2001年4月17 日收悉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 司清算组通知,由于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不符合受让上述股份相应的资格,目前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与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就此事作出了妥善安排。 现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拟将上述6615万股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市瀚明投资有 限公司,有关转让合同已于2001年4月16日签署,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元,转让 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178,500元。目前正在向有关部门报批,待取得有关部门 的批准后,合同将正式生效。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 使本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 者及时了解信息,公司特此作出警示性公告。
    该协议转让事宜完成全部报批手续后, 本公司将根据转让方的通知及时公告有 关信息。
    受让方公司简介: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是由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与深圳市 中联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1998年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李聚全,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24层,经营范围包括:投资 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