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于2005年8月17日接到本公司股东(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通知,称其质押给广东省银行香港分行用于贷款的本公司股份23,325,000股目前已经解除质押;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该部分股份确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目前本公司股东(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075,000股均为柜台冻结状态。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质押之解除质押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冻结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八月十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