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5年3月10-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时决议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决定于2005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以及变更为公司2004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特此决议。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