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1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陈净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同意聘请李中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告之日起算起。
    独立董事潘林武先生、季德钧先生、张晓明先生同意上述决议。
    附:李中钦先生简介
    李中钦先生,男,38岁,金融学博士学历,曾先后在海通证券公司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部、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