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8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张静、黄光伟未出席监事会会议,分别委托监事会主席常毓盛、监事会副主席赵奇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毓盛主持,审议并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