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5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五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补充修改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