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3名,监事常毓盛、张静委托监事赵奇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而进行的业务调整,是必要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做大公司主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