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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上午在深圳市华发北路桑达大厦三楼会议厅召开,公司股东、股东代表共7人出席会议,代表公司股份122,903,94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3.3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佟保安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三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5,160,449.6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4,516,044.97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2,258,022.48元;提取 3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5,806,157.38元;提取50%为分红基金,计22,580,224.8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0,524.5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00,749.36元。拟每10股派发1.20元(含税),计23,286,432.00元,余未分配利润14,317.36元滚入下一年度一并分配,本年度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晓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成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122,903,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李建辉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