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16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7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股东代表共3人出席会议,代表公司股份 122,865,59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3.32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由副董事长张永平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公司计税收款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且缩减该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股份122,865,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汇通)向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菲公司)采购手机;
    同意股份13,16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桑菲公司委托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百利)利用闲置的生产能力为其加工手机部件;
    同意股份13,16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桑菲公司委托本公司利用闲置的生产能力为其加工手机部件;
    同意股份13,16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桑菲公司继续租用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部分生产用地及配套宿舍;
    同意股份13,16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5、桑达百利向桑菲公司提供手机配件。
    同意股份13,165,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说明:公司大股东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122,865,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孔雨泉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