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王秋菊委托监事常毓盛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一、关于改变公司计税收款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且缩减该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改变计税收款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并缩减投资规模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而进行的调整,是必要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改变计税收款机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且缩减该项目投资规模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与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于公告2003-020中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