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深圳百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公司”)与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百利”)合并的决议”,公司向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申报了材料,现已收到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初步同意百利公司与桑达百利合并的复函(深外经贸资字函[2003]01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初步同意百利公司和桑达百利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桑达百利为存续公司,被吸收的百利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资产由存续公司承继。
    2、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百利公司注册资本2,342.73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占75%,(香港)赛达实业有限公司占25%;桑达百利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占75%,(香港)赛达实业有限公司占25%。公司合并后,桑达百利的投资总额为3,843.18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3,712.92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占75%,(香港)赛达实业有限公司占25%。
    3、上述事项需在公司公告及提交进一步的材料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核、批复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