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G深桑达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2-05-10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9 日上午在深圳市华发北路桑达大厦三楼会议厅召开,公司股东、股东代表共7 人出 席会议,代表公司股份87,157,06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6.63%,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佟保安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大会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375,973.5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3, 637 ,597.36元;提取5%公益金,计1,818,798.68元;提取48%任意公积金,计17,460, 467.30元;提取37%为分红基金,计13,459,110.21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 ,459,110.21元。拟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计13,081,200元, 余未分配利润 377,910.21元滚入下一年度一并分配。本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OO一年度审计 单位的议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OO二年度审计 单位的议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增发新股及 相应授权事项有效期延长一年的提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傅新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提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淑雯女士、王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提案》。

    本公司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了逐一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杨淑文:同意股份87,157,06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王捷: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股份87,15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 反 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崔玉祥、李建辉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