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华发北路桑达大厦三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佟保安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7,262,3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1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⑴、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⑵、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⑶、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⑷、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五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0,050,725.2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4,005,072.53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2,002,536.26元;提取3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2,015 ,217.59元;提取55%为分红基金,计22,027,898.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5,884.9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83 ,783.83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计21,345,896.00元,余937,887.83元留作下年一并分配。本年度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⑸、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五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⑹、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六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六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7,868,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
    在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娄春明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⑻、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⑼、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⑽、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⑾、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7,26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朱宇锋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