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庆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三、监事会注意到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