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定于1996年5月21 日(星 期二)上午10时,在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宝恒集团大楼6楼会议厅召开第四次股东 大会,现将在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会议的议题:
    1.审议199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5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及分红方案。
    4.讨论并决定董事会提交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会议资格:
    凡截至1996年5月13 日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均可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报名手续:
    凡出席大会者,请于1996年5月16日、17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持股权证、身份证(法人登记书)或委托者股权凭证、授权委托书,到深圳市宝安 区湖滨路宝恒集团大楼207室公司证券部报名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宝恒集团6楼会议厅
    3.联系电话:(0755)7754517 2184487
    4.传真:(0755)7789701 2295604 5.邮编:518101
    
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