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决定,2002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在深 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宝恒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4、 审议公司2002年贷款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5、 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2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 凭证和授权委托书,于2002年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 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 其他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宝恒大厦403室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7754517 传真(0755)7789701、7780713
    联系人:汤晓音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相关的所有文件。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