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本公司股票价格及成交量呈现异常,本公司经自查及函询大股东, 特提醒 广大投资者:
    1、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无股权转让的意向,也无进行实质 性接触。
    2、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