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1996年7月完成了1995年度的分红派息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五号规定, 现将本公 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原因
    本公司1995年的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获第四次股东大会(1996年5月21 日 召开)通过,决定按每10股派送2.5股并派1.2元现金向全体股东派发199 5年度红利。 本公司于1996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分别刊登了《深圳宝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本次所送红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送红股总数为6,600万元,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30日,除息日为1996 年7月1日,红股交易日为1996年7月3日。
    二、公司股份变动表
截止日期 1996年7月31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年初持股数 本次送股数 送股后持股数
尚未流通股份 191,804,836 47,951,209 239,756,045
1.国家股 175,560,000 43,890,000 219,450,000
2.募集法人股 15,840,000 3,960,000 19,800,000
3.高级管理人员股 404,836 101,209 506,045
已流通股份 72,195,164 18,048,791 90,243,955
股份总额 264,000,000 66,000,000 330,000,000
注: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变动系送红股及从二级市场购入所致。
三、前10名股东股份变动表
截止日期 1996年7月31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 219,450,000 66.5
深圳市福永镇桥头经济发展公司 13,200,000 4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75,000 1.75
陈伟江 1,227,000 0.37
深圳发展银行 825,000 0.25
李光庆 600,000 0.18
孟常春 516,532 0.16
赵太华 480,015 0.15
刘和美 330,000 0.1
吴桂臻 300,000 0.09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潘秩庆 董事长 72,000
谢甲雄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66,000
曾镇波 常务董事 76,750
段满生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
彭庆生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
林道藩 董事、办公室主任 60,295
翁保荣 董事 0
李添贵 监事会主席 48,000
李如亮 监事 30,000
张运标 监事 33,00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文件
    3.公司章程
    4.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 方案的批复。
    
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