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1 月18 日,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议案,并于2006 年2 月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2006 年2 月14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302,812,500 64.9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0,480,902 55.86 (一)发起人股 278,062,500 59.63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0,305,132 55.82 1、国家股 278,062,500 59.63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35,555,132 50.52 2、国有法人股 - -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4,750,000 5.31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其他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24,750,000 5.31 (二)内部职工股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境内法人股 24,750,000 5.31 4、外资法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175,770 0.04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五)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63,489,877 35.0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5,821,475 44.1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9,500 0.03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一)人民币普通股 205,821,475 44.14 3、高管股份 139,500 0.03 4、其他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3,350,377 35.03 1、人民币普通股 163,350,377 35.03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466,302,377 100 三、股份总数 466,302,377 100
    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6,393,750股深宝恒A 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被质押冻结。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此部分股权(6,393,750 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但继续被质押。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股)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3,315,119 5% G+12个月之后 注1 46,630,238 10% G+24个月之后 235,555,132 50.52% G+36个月之后 2 一般法人股 24,750,000 5.31% G+12个月之后 注2 3 高管股份 175,770 0.04% 将遵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注:1.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的股份总数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 本公司除中粮集团以外的其他13 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不超过5%,13 户非流通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31%的股权。
    3. G 指公司本次股改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