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发布了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2002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91元。有关媒体于2002年10月31日第一版每股收益前十名表中,将本公司每股收益误登为0.91元,本公司特此更正,《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投资者获取公司所有信息均应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