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 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 部分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承友董事 长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协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决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 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