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公司为深圳奥沃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 赁港币19042343.75及利息提供连带担保、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8 年向安 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 920万股股权。本案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对今后本案的动向, 本公司将及时向公 众披露。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