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5月26日下午3点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厅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199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199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1995年度配股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
    6、增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
    7、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凡截止1995年5月19日前,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10000股(含10000股)以上的股东;10000股以下的股东,多人合计持股达到10000股的可推举一名代表参加,或书面委托其他有资格出席的股东代为行使权利。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会议者,请于5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手续。
    出席会议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本公司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
    联系人:李皎予先生 电话:(0755)3361666转209
    邮编:518031 传真:(0755)3361777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