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5 月10 日上午11:00 在公司(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工业区203 栋4 楼东)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06 年4 月24 日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6 名,会议由王建宇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王建宇先生、敖迎春先生、谢衡先生、余德山先生、国世平先生、班武先生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国世平先生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聘任敖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建宇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国世平先生、班武先生、马洪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聘任敖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1 日
    附:个人简历
    敖迎春,男,1968 年2 月出生,汉族,江西省新干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自动控制工程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工程师。1993 年4 月至1996 年5 月,在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工程部工作,任经理助理;1996 年6 月至1997 年5 月,在深圳特科泰陶瓷有限公司工作,任行政人事部副主任;1997年6 月至2002 年10 月,在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2002 年10 月至2005 年2月,在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2003 年3月至今,任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 年4 月至今,任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改选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06 年5 月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改选高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改选高管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提名聘任的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5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提名聘任的公司高管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同意聘任敖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国世平、班武、马洪    2006 年5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