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深圳市车公庙泰然工业区203栋4楼东)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日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奋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杨奋勃先生、王建宇先生、敖迎春先生、谢衡先生及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国世平先生、班武先生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有关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公司续聘境内外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1、公司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财务审计单位,
    2、公司续聘香港胡国志会计师行为境外财务审计单位。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