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由于本公司股票ST盛润A、B股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已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董事会经咨询公司大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管理层获知:根据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本公司大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莱英达集团)进行了经营层及员工持股的企业改制,莱英达集团股东于2004年3月4日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占90%比例)和深圳市益力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占10%比例),由于本公司与大股东缺乏沟通,对本公司大股东之股东变更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关的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即日,莱英达集团经咨询其两大股东获知,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占90%比例)和深圳市益力实业有限公司工会有意向将持有莱英达集团的股份向外出让。
    本公司将及时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督促大股东的报批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