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10月22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通知,拟将我司持有的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9140万股(占66.36%)股权划转给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项股权划转已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864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承友,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办理),T306-0013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和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