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定于2005年2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2月1日上午9时整
    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以上议案的内容请见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5年1月21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前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之股东,均有资格参加。具有出席资格而因故无法出席大会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书及授权人股权凭证出席本次会议。
    四、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宜,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2293000-4718、4715
    传真:(0755)82294024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应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月1日